公告通知

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检验所) 副大队长(所长):胡兵  高代全 孔凡志 姜金华  电话:3992101 3992102  

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检验所),2011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拟定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制度;受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及互联网药械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测工作;承担药械不良反应检测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