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曲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曲食安办〔2010〕5号”文件精神,在城区开展早餐夜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整治要求:一是各餐饮食品摊贩应当符合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二是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从事早餐夜市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所采购使用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三是食用油采购、使用必须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餐饮安全的要求,同时发放了宣传材料(明白纸)600余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给市民提供一个放心安全的早餐夜市饮食环境。目前,专项整治行动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