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告
(2011年第3期)
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
按照属地许可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根据不同餐饮业态许可标准,严格现场审核,切实把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关。根据统计,2011年7-9月,共受理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72个,1个注销。
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学校食堂进行开学后的食品安全检查。
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初审向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A级餐饮服务单位6家,B级餐饮服务单位29家。
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五专两公开”制度、张贴“通告”和“黑名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情况,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以城市(乡、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小餐馆和火锅店等为重点单位,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加大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启动了全市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改善基础条件、完善设施设备、健全管理制度,维护农村消费者和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
本季度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0余份,有力促进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情况
根据《落实山东省2011年第二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验工作。共抽检食品与食品相关产品包括凉拌菜(沙拉)、腌制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水产类加工食品、盒饭、食用油、食醋、餐饮具、米面制品、畜肉、鱼虾、蔬菜、食用菌、小麦粉、酱腌菜、鸡肉、自制饮料等19个品种,合计21个批次,委托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济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分析,监督抽检结果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监督抽检合格18个批次,合格率85.7%。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全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应查处。
四、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7-9月份,共完成9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出具监督意见书23份。特别是加强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实行包区域包点的办法,将监管责任明确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同时,落实好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曲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1期。
五、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2011年7-9月份,我局未接到食物中毒事故报告。
六、宣传培训情况
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途径,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第三季度共举办各类培训3期(次),培训人员近3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了行业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