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防止湖南郴州医用氧事件在我市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因医用氧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医用氧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确保医用氧使用安全有效,根据省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决定成立曲阜市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刘仲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石玉刚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付洪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春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照梦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朋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成 员: 李国庆 办公室主任 王增丽 药品科科长 帅东锋 市场监管科科长 董丽华 医疗器械科科长 胡 兵 稽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科,帅东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市场监管组、稽查组、宣传组三个职能工作组。 市场监管组。组长:帅东锋。成员:董丽华、孔德涵、刘茂生、王冬青、仲伟厚、潘磊。具体负责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中有关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应急处置工作。 稽查组。组长:胡 兵。成员:翟晓华、王增丽和药品稽查队所有成员。具体负责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中有关案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医用氧产品抽验工作。 宣传组。组长:李国庆。成员:毛洪义、刘卓然、张兵。具体负责宣传医用氧监管法律法规和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成效等。 市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医用氧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氧安全有效。
二○一○年五月二日